惠東吊車出租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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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東吊車出租中發生側翻的一些注意事項
吊車出租中常見的事故是側翻,在移動式工程起重機中占有很高的比例,是吊車出租常見的事故之一。主要原因如下
1. 過載
在實際工作中,由于對起重設備或部件的重量估計不明確,或者對安全沒有足夠的重視,導致起重機超載,使起重機失去穩定性,造成“側翻”事故。
2、基礎深厚
地基未按規定設計、施工、檢驗,吊裝時因下沉導致起重機傾斜,是起重機“傾翻”的常見原因。
3.旋轉太快
旋轉產生離心力。旋轉越快,離心力就越大。同時可能會轉向不利于穩定的下風向。這些因素共同導致翻車事故。因此,起吊時應注意轉速,不宜過快。
4.帶高臂回縮支腿
汽車起重機的起重支撐裝置為支腿,其輪胎僅用于行駛,不能承受起重載荷。當支腿用高副臂收回時,即使不吊重物,輪胎也無法承受高副臂產生的傾覆力矩載荷,會造成翻車事故。
5.危險角
起重機有一個危險的角度。當臂架很長,其傾角(臂架與鉛垂線的夾角)增加到超出規定范圍時,即使不舉重物,臂架本身的傾覆力矩也會導致翻車事故。
6、其他原因
二、預防措施:
① 起重機操作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,方可持證上崗。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操作知識和高度的責任感,嚴格執行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,用科學、真實的科學數據說話起重作業。不能有僥幸心理,憑感覺行事。
②操作人員應事先了解起重機工作范圍內的地面狀況,特別是基礎是否已開挖和回填,回填后是否已壓實以及回填時間。
③ 輪式起重機作業時,必須按規定先固定好支腿,并在支腿腳下墊實木方,保持整機水平。不得有半打支腿或僅一側支腿;對于履帶式起重機,需要在兩側履帶下方鋪設路面底板(除非地面足夠堅固),以增加履帶與地面的接觸面積,降低接地壓力,禁止軌道兩側的差異。
不要接近溝渠、坑邊或軟路肩來架起起重機。需要接近時,必須提前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,防止倒塌。當操作人員不清楚時,起重機指揮員或其他現場技術管理人員應及時提醒,并在相關操作方案中作為安全防范措施予以注明。
④ 正式吊裝作業前,必須進行試吊作業,確認安全作業后方可進行正式吊裝作業。
⑤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超載作業(有超載附加裝置的除外),特別是對于不帶扭矩限制器的起重機,操作人員在進行起重作業前必須準確了解被吊物的實際質量,保證起重機的安全。保護裝置故障應及時修復。
⑥ 起重作業前,必須制定科學、詳細的操作說明,向吊車司機及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。司機要嚴格執行“十不吊”的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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